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教育研修协作体、市级校本研修示范学校 研修活动学时登记的通知 绵涪研修(2017)字第 08 号


张平 2017-09-15 13:25:48 上传:张平 浏览:1次

绵阳市涪城区教师进修校

绵阳市涪城区教育研究室

绵涪研修(2017)字第 08 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教育研修协作体、市级校本研修示范学校

研修活动学时登记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校、特教校: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对继续教育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城乡教育研修协作体、市级校本研修示范学校学时登记,特对申报和登记规范学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据(绵涪研修( 2011)字第12号)文件精神,各城乡教育研修协作体、市级校本研修示范学校有申报规范学时的资格,要求各单位认真规划每次活动并于每学期开学15日内,向进修校教育处报送本学期活动的工作计划及活动安排表,作为申报登记学时的依据。

二、规划的研修活动要有日期、主题、内容、负责人及参培人员。

三、每次活动均有签到表并有进修校研修协调员、校本研修联系人的签字确认。

四、城乡教育研修协作体由牵头单位、市级校本研修示范学校由本单位于每年6月15日前负责上报,报送资料如下:

1、活动方案或计划、活动开展的相关资料。

2、每次活动参培人员签到表(原件)。

3、学年度活动签到汇总表(需经进修校研修联系人、研修协调员签字确认)用Excel文档报送进修校教育处(签到汇总表电子文档必须发送到:498522470@qq.com;)未按时报送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参加城乡教育研修协作体、市级校本研修示范校活动的人员,按半天计3学时,1天计6学时申报,最高每人每年不超过15学时且不得重复登记。

六、对未提交本学期活动安排、学时申报存在弄虚作假的单位,经核实取消学时申报资格。

七、本学年度要求各单位对继续教育管理进行总结和反思,并于6月15日前交进修学校教育处(电子文档发送到:myzp88@qq.com在2000字以内);

涪城区教师进修校

2017年9月12日

附件:1、教师继续教育活动签到表

2、教师继续教育活动签到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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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协作体、校本、继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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