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涪城区第十六届校园歌唱比赛的通知


张伟伟 2018-09-17 11:30:03 上传:帖张张 浏览:1次

各中小学、高职中、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9月10日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四川省学校艺术教育均衡发展试点县工作,促进我区中小学音乐教学“演唱”内容,展示我区歌唱教学水平及师生的歌唱风采,决定举办“涪城区第十六届校园歌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校参赛选手产生及名额分配

学生组

1、各中小学、高职中、幼儿园应在校内比赛的基础上产生学生选手,建议校内评选“十佳”歌手和等级奖,更有效的促进本次活动的开展。

2、中学、城区小学、高职中参赛的学生选手不得超出4名,乡(镇)中小学参赛的学生选手不得超出2名,幼儿园参赛的学生选手不得超出6名;上届一位十佳增加一个名额(组合算一个)。

3、学生组以独唱或组合(不超过4人的组合)形式参赛。

4、上届比赛中已取得区“十佳歌手”称号的选手,不再参加同一学段的比赛。

教师组:

1、 本次比赛教师组采取组合形式比赛(实习教师可少量参赛),每组不超过4人:独唱不得参赛。

2、 各学校选派1-5名教师参赛;各幼儿园可选派1-2个组合参加比赛。

3、 可在本校或本区教师内不分唱法自由组合;幼儿组必须在本园内组合。

二、参赛要求:

1、自选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且适合青少年儿童演唱的艺术歌曲,鼓励选手选择教材歌曲参

赛(教材歌曲预赛加0.1分),教师组不分唱法;进入决赛的所有学生选手必须演唱与预赛不同的歌曲,教师组可以不换歌曲;不允许伴舞。

2、鼓励本区师生创作声乐作品参赛,创作单独评奖。

3、参赛伴奏统一用无原唱的MP3伴奏(可使用CD或U盘)。

三、评奖:

1、学生组评选中学组(含高职中)、小学组、幼儿组“十佳歌手”和一、二、三等奖。

2、教师组分幼儿教师组和中小学教师分别评出特等奖、一、二、三等奖,给个人颁奖,发证书。

3、设“十佳歌手”指导教师奖。

4、作品创作奖。

5、根据各校师生参赛情况、组织和比赛情况、以及比赛期间各学校分管领导到现场观摩比赛的情况按比例评出组织奖。

四、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地点:教师进修学校、南街小学

比赛时间:11月6日

五、领导小组:

组 长:赵晓勇

副组长:朱玉宏、陈科、

成 员:梁志林、邱兴文、张伟伟、江涛

六、其他:

1、各学校必须在11月1日前将报名表交到进修校张伟伟老师处。

2、11月6日下午3点在教师进修校召开领队会并进行比赛顺序抽签。。

3、希望各学校积极准备、认真辅导争取优异成绩。

绵阳市涪城区教育研究室

2018年9月17日

涪城区第十六届校园歌唱比赛报名表

学校(盖章): -------------------------- 组别:--------------

领队:--------------- 联系电话 -------------------------------

姓名

性别

年龄

年级

预参赛歌曲

决赛歌曲

指导教师

组合

选手姓名

年龄

教龄

学校

参赛歌曲

标签: 第十六届校园歌唱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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