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涪城区“欢歌新时代、颂歌献给党”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班级合唱(合奏)录像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按照省、市教科所相关活动安排,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四川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文件的要求,在“十四五”开局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面谋划四川义务教育阶段美育工作,让2021年全局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经研究,决定举行涪城区 “欢歌新时代、颂歌献给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班级合唱(合奏)录像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项目
1.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班级合唱视频评选
2.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课堂乐器”班级合奏视频评选
二、活动时间
2021年3月——2021年5月10日
三、活动要求
(一)班级合唱
1. 组别:分小学组、初中组两个组别。
2. 人数:演唱班级须是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人数40—50人(含指挥和伴奏)。
3. 曲目:每个班级演唱两首曲目,其中一首是歌曲必须是主旋律歌曲,另一首必须是教育部审定义务教育《音乐》教科书中的中国歌曲。要求作品内容健康向上,曲目的选择要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具有较高的艺术性。两首歌曲的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
4. 指挥、伴奏要求:钢琴现场伴奏,不得使用伴奏带或其他乐队伴奏(歌曲演绎需要,由合唱队员使用1-2种其它乐器或打击乐辅助除外);指挥和伴奏必须是本校教师或本班学生。
(二)“课堂乐器”班级合奏
1. 组别:分小学组、初中组两个组别。
2. 课堂乐器:竖笛、口琴、口风琴等课堂乐器。
3. 人数:合奏班级须是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乐队人数40—65人(含指挥1人)。
4. 曲目:每个班级演奏两首曲目,其中一首必须是主旋律曲目,另一首必须是教育部审定义务教育《音乐》教科书中的中国曲目。要求作品内容健康向上,曲目的选择要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具有较高的艺术性。两首乐曲的总时间不超过9分钟。
5. 指挥、伴奏要求: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一律不使用伴奏带。打击乐器只能作为色彩乐器,不能作为主奏乐器。
四、名额分配
(一)班级合唱
各学校可报送1-2支班级队伍参加比赛。
(二)“课堂乐器”班级合奏
各学校可报送1-2支班级队伍参加比赛。
五、录制要求及报送方式
(一)录制要求
视频均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文件封装格式为MP4或MKV,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GB。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不要多个文件合成),文件名需为固定格式:单位-组别-合唱/课堂乐器合奏-节目名,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否则视为无效视频,取消评选资格。
(二)报送方式
1. 文本资料:本次录像评比须由各学校统电子邮箱报送,资料齐全方能取得评比资格。若有缺项,取消评比资格。各学校须于2021年5月10日前,将班级合唱(奏)评比节目视频及汇总表(附件1、2)打包发送至:404205364@qq.com 。
六、奖项设置
1.根据教研室进修校相关规定进行评奖,并颁发相应证书;优秀指导教师奖(一等奖的节目将颁发指导教师证书,每个节目不超过2名指导教师)。
2. 择优分别选送班级器乐、班级合唱小学2支队伍,中学1支队伍参加绵阳市教科所首届“欢歌新时代、颂歌献给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班级合唱(合奏)录像评比活动。
七、其它
1. 此次录像评比不收取任何费用,教研室、进修校将组织专家评委对参评节目进行评审。
2. 联系人:张伟伟,联系电话:13890177927
附件:1. 涪城区“欢歌新时代、颂歌献给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班级合唱录像评比报名表
2. 涪城区“欢歌新时代、颂歌献给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课堂乐器”班级合奏录像评比报名表
绵阳市涪城区教育研究室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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