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教师进修校
绵阳市涪城区教育研究室
绵涪研修(2017)字第 08 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教育研修协作体、市级校本研修示范学校
研修活动学时登记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校、特教校: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对继续教育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城乡教育研修协作体、市级校本研修示范学校学时登记,特对申报和登记规范学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据(绵涪研修( 2011)字第12号)文件精神,各城乡教育研修协作体、市级校本研修示范学校有申报规范学时的资格,要求各单位认真规划每次活动并于每学期开学15日内,向进修校教育处报送本学期活动的工作计划及活动安排表,作为申报登记学时的依据。
二、规划的研修活动要有日期、主题、内容、负责人及参培人员。
三、每次活动均有签到表并有进修校研修协调员、校本研修联系人的签字确认。
四、城乡教育研修协作体由牵头单位、市级校本研修示范学校由本单位于每年6月15日前负责上报,报送资料如下:
1、活动方案或计划、活动开展的相关资料。
2、每次活动参培人员签到表(原件)。
3、学年度活动签到汇总表(需经进修校研修联系人、研修协调员签字确认)用Excel文档报送进修校教育处(签到汇总表电子文档必须发送到:498522470@qq.com;)未按时报送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参加城乡教育研修协作体、市级校本研修示范校活动的人员,按半天计3学时,1天计6学时申报,最高每人每年不超过15学时且不得重复登记。
六、对未提交本学期活动安排、学时申报存在弄虚作假的单位,经核实取消学时申报资格。
七、本学年度要求各单位对继续教育管理进行总结和反思,并于6月15日前交进修学校教育处(电子文档发送到:myzp88@qq.com在2000字以内);
涪城区教师进修校
2017年9月12日
附件:1、教师继续教育活动签到表
2、教师继续教育活动签到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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